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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厦可申请补贴

作者:热点 来源:热点 浏览: 【 】 发布时间:2024-05-09 07:42:57 评论数:

东南网2月2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元宵已过,技工新一轮的院校用工高峰即将开启。为了鼓励更多技能人才留厦、毕业在厦发展,生厦厦门再出新举措,可申送上“真金白银”满满诚意。请补

近日,技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新引进人才认定工作的院校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新到厦门就业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享受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普通本科毕业生的生厦同等待遇。

申请条件:

面向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申请人为2024年1月1日后毕业的可申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毕业信息应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http://www.mohrss.gov.cn)上的请补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系统中查询,培养层级应显示为“预备技师”。技工

申请人已在厦门办妥落户手续,院校按规定缴纳厦门市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毕业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且未享受过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

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新引进人才原则上应在自引进之日起1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补贴标准参照厦门市普通本科毕业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1万元/人)。普通本科毕业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如有调整,从其规定,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申请流程:

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系统办理。

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扫描件;与厦门市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扫描件;在厦门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流水凭证。

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终止本次申请。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受理部门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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