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1日讯(本网记者 刘玮 通讯员 娇轩)自2020年3月12日起,厦门根据《厦门市范围内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有关事项》通告规定,将加将禁止机动车在思明区、强机湖里区以及其他禁止鸣喇叭的动车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遇有紧急情况的噪声治理除外;禁止车外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在思明区、湖里区道路以及其他区的污染城市道路上行驶。
对违反规定鸣喇叭、市民车外噪声超过国家限值标准、可举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报相机动车的结构、构造、关问特征或者有关技术数据的厦门,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将加
此外,强机市民也可以通过“110”报警电话、动车“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举报反映机动车噪声污染问题。噪声治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及时受理查处。